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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做一个广告只要花30万元人民币,却能达到在电视台花好几百万甚好几个亿人民币做广告所达到的宣传效果,您是会选择花30万元还是花好几百万甚好几个亿呢? 我们知道流行歌曲辐射的范围很广、受众很多、而且时间跨度很长。如果一个企业的品牌能借助流行歌曲的传播而得到宣传的话,那效果自然是十分巨大的。 其实方法很简单,是在某一首流行歌曲的MTV拍摄中,以您企业为背景构思情节、设计人物,MTV情节里可巧妙地凸现您企业的招牌、商标、产品、企业文化等,如此便可让受众留下深刻的印象。 一、音乐广告的主要形式:是在将要发行的流行歌曲MTV拍摄时,以企业为背景设计情节,在镜头中有意地表现企业的产品、招牌、企业文化、商标等等,MTV在恰到好处地表现歌曲内涵的同时,也能较好地为企业做到广告宣传。 二、音乐广告的传播途径:①通过音碟的全国发售(发行量正版加盗版少为300万张)传播,广告受众少在1000万人以上;②通过MTV在各电视台节目中播放传播,受众人数更是多得难于估量;③通过MTV在点歌频道点播传播,受众数量也相当庞大,而且点歌台的点播,企业完全可以善加利用,因为几块钱一次的点播费与几万元一次的电视广告费差得太远;④企业也可以通过赠送一些音碟给有播放系统的公交车而传播,花很少的钱便可以做流动广告。而且音乐广告的效应时间是长效性,做一次广告,宣传时间长达几年甚更长时间。 三、音乐广告与电视广告的比较:①电视广告十分昂贵,只有大企业才能做得起,是在省台做一个月非黄金时段的电视广告,没有一两百万是下不来。而音乐广告是平民广告,中小企业也能做得起。②电视广告效应时间很短,为即时性;而音乐广告效应时间长达几年甚更长时间,是长效性。③电视广告受众易于排斥,每到广告时间换台是大多数人的习惯;而音乐广告因为是间接广告,受众不易排斥,接受程度较高。④电视广告传播途径单一,而且辐射范围有限;而音乐广告可以通过VCD或DVD碟、电视、公车等多种途径传播,而且辐射范围十分广泛。 四、公司简介:广州艺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经广播电影电视局批准,集音乐制作、出版、发行、歌手包装、演出代理、网络传播及音乐广告为一体的多元化专业影音唱片公司。公司本着“艺无止境,扬声天下”的音乐制作理念竭诚地致力开拓市场需求的各类音乐产品,成功地制作并发行了数百张精品唱片、发烧唱片,并组织了多场大型晚会演出。旗下歌手强手如云,有歌星李莉莉(香港)、刘锡明(香港)、麦子杰、赵建华、老九、苍鹰、郎玛、阿果、程露影、单艺、木子曼、刘嘉亮、冷煜、罗军、夹子道组合等等,同时公司幕后音乐制作班底也十分强大,有音乐人向雪怀(香港)、陈珞、许建强、吴丰、李福强、莫军生、郑为等等。